2010-09-15

on.cc專訊 : 寶馬輾童四次 殺人執照便宜

日前,一名四歲男童在江蘇新沂市一小區內玩耍,一輛寶馬突然倒車將他撞倒,並從其上半身輾過。令人驚愕的是,寶馬車緊接着又反覆三次輾軋男童,導致其慘死。警方聲稱,肇事司機與受害人家庭之間無任何過節,因此不存在「故意殺人」的動機,只是驚慌失措所致,故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將肇事司機刑拘。

一個年幼的生命,尚未走上人生之路,就被車輪連輾四次身亡,這讓人多麼悲哀,而這名殺手司機又是怎樣的冷血無情?假如這名小童是司機的孩子,他能下此毒手嗎?如果說第一次將小童撞倒,還是司機的疏忽,那麼接下來的三次輾軋無疑是故意殺人。因為這名冷血司機的人生信條是輾傷不如輾死,他的所作所為,完全是清醒意識下的行動,何況期間他多次下車觀察小童的傷勢。

錢可買命 司法崩潰

如此一覽無遺的案情,當地警方卻大事化小,以不存在「故意殺人」動機為兇徒開脫,這怎能讓人信服?沒有故意殺人動機並不意味着不是故意殺人,很多喪心病狂的歹徒行兇都是殘害無辜者,殘害與他無冤無仇甚至根本不認識的人,好比較早前多宗校園屠殺案,那些歹徒哪個與被害小孩的家庭有過節?他們難道都不是故意殺人?

事實上,將交通肇事罪轉化為故意殺人罪早已有很多司法案例,去年二月十日凌晨,司機王雙娃駕駛貨車將騎單車上學的五名中學生撞倒,導致四死一傷,王雙娃駕車逃逸,西安市檢察院就是以王涉嫌故意殺人罪、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訴。這些殘忍的馬路殺手,如果沒有得到公正判決,他們輾軋的就不是一個個活生生的性命,而是法律的公正,以及公眾對法律正義的信心。

必須指出的是,警方在未作充分調查的情況下就偏袒殺手司機,不排除背後存在司法腐敗。這位司機開得起寶馬車,一定不是普通人,非富即貴。有錢能使鬼推磨,只要出得起錢,法律也會對他另眼相待,所以駕車輾小童也就有恃無恐。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內地已成了一句空話,司法大門朝錢開,無權無勢莫進來。殺人償命的司法傳統在金錢攻勢面前,已完全崩潰。重慶萬州黑龍集團董事長向世全開發樓盤時,找殺手殺害釘子戶,去年底一審被判處死刑,但二審卻被改判死緩,理由竟是向某積極賠償,獲得了受害人家屬的原諒。

有錢可以買命,這無異給那些權貴們提供了廉價的殺人執照。富人可以視法律如糞土,視百姓生命如螻蟻,想殺就殺,想輾就輾。難怪有富人曾經叫囂,「往死裏打,打死一個二十萬!」「信不信我花二百萬買你一條命?」一粒沙子可以折射世界,這宗輾童案見證了中國司法的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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