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6

終審庭五法官狠摑馬道立一巴


終審庭五位大法官在周一就先科國際造市案引致的妨礙司法公正上訴案作出重要裁決,其重要性不單是還坐了兩次牢花了六年時間受盡折磨的林炳昌一個清白,而是近乎不留情面地否定候任終審庭首席大法官馬道立在上訴時就本案所作的裁決。極為資深的烈顯倫在判詞中直指馬道立的法律分析是謬誤(Ma's analysis is unsound,第二九○段)。


我們要留意,在上訴時三位法官有兩位屬上訴庭正副庭長,分別是馬道立與鄧國楨,鄧國楨也是不同意林炳昌有罪的。只要略為翻查紀錄,就知道鄧國楨與終審庭五位法官(包致金、陳兆愷、李義、烈顯倫與紀立信)皆遠比馬道立資深,無論在法律界還是司法界,六位法官就算不直言批評,也沒有用片言隻字支持馬道立在上訴時的見解。六位法官的態度等於表明,即將在九月一日接替李國能出任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的馬道立,政治上雖然過關,法律的能力根本「未夠班」。由紅而不專的人領導整個司法界,港人安心嗎?


終審庭法官比馬道立資深


筆者就絕不。十三年前李國能上場之始,筆者就不客氣給予批評,直到今天他下台,現在也有心理準備,筆者會充當這個政治任命味道甚重的馬道立的監察者,直到他下台。直覺上筆者對此人極無好感,希望他若無改善,最好早點自動退休。


精英階層的人皆偽善十足,沒有一個人會當醜人,指馬道立不是最合適的終審首席,但不約而同對他提出相同的期許。李國能在評論接班人時,不忘強調希望他維護香港的司法獨立。立法會各黨派十分合作,免除馬道立到立法會接受質詢(這其實是失職,有政治妥協的味道),但資深的法律界精英余若薇及湯家驊皆指馬道立保守,希望他維護香港的司法獨立要不遺餘力。再三的強調,正是沒有信心的表現,兒子若然自律性強,母親就不用天天提醒他要準時上學。


筆者並不喜歡大家用「保守」形容馬道立。法官的最重要任務是依法辦事,不能這樣做之時就是失職。法官因為支持政府的工作而重判政府所不喜歡的人,是做政治打壓的工作,是在充當政府的工具,這就是不義,而不是保守。保守只是指謹慎與小心,相對會欠缺創新,但行事安全,也是美德;而心存討好政府,只是世界仔的所為,無以言保守的。


馬道立偏幫廉署


廉署是政府的一個部分,亦是國家機器的一部分,當其濫權之時,是相當可怕的。廉署想要消滅林炳昌與艾勤賢這兩個「廉署剋星」人盡皆知,難道馬道立例外?正由於有這個認知,處理上訴時就必須格外小心。終審庭一致批評原審法官有「有罪推定」的心態,馬道立處理上訴之時不單不留神,而且加以強化,這就有偏幫甚而討好政府之嫌。在鄧國楨不同意下,馬道立加了林炳昌兩年刑期,當然自詡是正義,但有討好政府的客觀效果,終審庭亦完全推翻。踏在別人肩上向上爬,已經可怕,踏在別人的自由之上求功名,更為可怕。筆者這樣說三道四,馬大人當然不高興,但林炳昌第二度入獄因而患上心臟病,幾乎想自殺結束生命,所受的苦,馬大人又可曾有愧?


筆者少有地詳讀一百六十頁判詞,當中詳盡而合理地駁回原審法官對證據以及法律理解的謬誤,其中陳兆愷自二十三段起引述達寧(Denning)的名言,證人不是屬於任何一方(There is no property in witness)及大量案例,指出律師只要在沒有意圖及行為去影響證人的情況下,是有權利接觸控方證人,執法者根本上是有協助之責。
馬道立討好政府


筆者在本欄早於二○○六年六月十六日就質疑,證人翁靜晶由於與林炳昌有私人恩怨,她的證供不可靠;被告林炳昌曾經去信特首及廉政專員,要求保留女秘書打出的一段電話竊聽紀錄,結果廉署仍故意將有關資料銷毀,顯示廉署故意隱藏對被告有利的證據。這些旁觀者都留意到的不公平審訊情況,終審庭有論及,但原審法官及馬道立視而不見。說他們專業疏忽,是不可思議,說他們偏幫廉署,更合乎一般人的智慧。


筆者必須指出,終審首席的任命有政治性,認為只有十年法官資歷的馬道立能坐直升機上位,是因為他出類拔萃,是錯誤的。他的任命要特首及中央同意,一致同意只是背後協商的結果。今次終審庭五位大法官已經用更精準客觀的法律知識,公開地說明馬道立的任命是有問題的。大家上網查一查,馬道立曾判民間電台敗訴,曾認為廉署在此案搜查七大報館是合理合法,曾批評政府不讓法輪功學員入境不合理但判政府勝訴。看來,馬道立是一個認為社會穩定比人權更重要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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