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4

吳志森:序當何罪?/被槍斃的序言

有幸獲邀替陳雲道長新書寫序,奮力完成,準時交稿。道長來電郵道謝,以為一切順利。序言題目是《地產商屁股摸不得?》,當然是拿道長被《信報》停稿一事借題發揮,罵得痛快。怎料,交稿沒多久,就收到出版社編輯電話。

電話那邊,客客氣氣,顧左右而言他:百忙中為新書寫序,非常多謝。然後婉婉轉轉:事情最近才發生,但書將會賣很久,怕將來讀者看了你的序言不明白發生甚麼事。可否減少有關停稿風波的內容,花多些篇幅推介這本書,會適合一些。

我回應:我的序言已有推介,其他寫序的作者,也可推介。對方說:不夠不夠,可否減少寫停稿篇幅,加推介內容……雖然說得吞吞吐吐,我心裡當然明白發生甚麼事。面對這樣的要求,你們說,我要怎樣回應?

一本書的序言,與作者的關係,比跟出版社的關係密切得多。嚴格來說,如果內容不涉誹謗,沒有犯法,只能由作者提出意見,出版社根本不應干涉序言作者寫甚麼。何況,書的作者已看過內容,又表示接受,出版社編輯再說三道四,於理不合。

我決定向毫不合理的要求說不。陳雲新書的序言,一字不改。

我不想再跟編輯糾纏,向陳雲說明了我的想法,希望他親自處理。後來見到陳道長,他說已向出版社轉述了我的態度,並說明寫序的「行規」就是如此,不要再作無謂干涉。出版社編輯接受了陳雲的理據,答應序言可以刊出,以為從此相安無事了。

事情當然沒有這麼簡單。不夠廿四小時,出版社編輯在我的電話留言:你篇序我傾過,決定唔落,因為呢本書會擺《信報》系列,請你原諒……

為何不出一天,會有一百八十度大變,由要修改序言,再接納刊出,最後決定全面抽起,過程如何,期間又發生了甚麼事?是地產財團的手伸得太長,連序言的一字一句都要過問?還是出版社編輯揣摩上意,為了保住飯碗而犧牲言論自由和編輯自主的原則?如果當事人不親身說明,恐怕一世都沒有答案。

序當何罪?我在陳雲新書的序言,究竟內容觸犯了甚麼禁忌,要受封殺極刑?篇幅有限,希望可以在下篇《三言堂》,全文刊出。---

我在陳雲新書的序言:2010年9月2日,我在新開的實名微博,發了以下的一則博文: 

「信報改版,以辛辣批判見稱的專欄作家陳雲,在副刊及評論版的兩個專欄,下星期開始,全部取消。給出的理由是:改版。此消息已得到當事人證實。陳雲稱,與他的文章強烈批判地產商有關。原來,地產商的屁股是摸不得的。敬請各界關注。」 

博文一出,網上鬧翻了天,轉發評論不計其數。陳雲的粉絲,喊聲震天:譴責愚蠢決定有之,訂戶要求回水有之,罷買罷睇的呼籲有之。陳道長的死忠粉絲,還開了一個「面書」群組,名為「我愛陳雲專欄」,用了我上面的博文,作為群組的引言,對道長的專欄突然被飛,群起而攻,抒發鬱結,盡訴怒火。 

太陽底下無新事,不會無緣無故,全部有因有果。文人辦報早成絕響,媒體集團規模愈來愈大,所需資金也愈來愈多,報紙靠廣告生存,有財力大手筆的廣告客戶,超市電訊餐飲交通燃氣電力零售批發,不用打算盤,都知道全部都是地產壟斷集團的組成部份,幾乎沒有任何媒體飛得出他們的五指山,只要其中一個地產財閥下令抽起屬下集團的廣告,就足叫媒體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地產商的屁股真是摸不得的,這早已是媒體的普通常識,但陳雲道長卻偏偏不信邪,用春秋之筆,對地產壟斷集團之巧取豪奪,陰質劣行,毫不留情,深度挖苦,極盡批判,讀後人心大快,千萬毛孔暢通無比。但每次讀來,都暗捏一把冷汗,擔心道長的辛辣批判,在日益收窄的言論空間裡,終會有容不下的一天。 

地產商的屁股真是摸不得的,陳道長專欄終於相繼消失了,這不是偶然的,是香港大氣候和媒體小氣候做成的,不是個人主觀意志所能轉移的,風波要來,誰也阻擋不了,別無選擇,唯有面對。在新媒體舊媒體交替互動的今天,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廣闊天地,仍然大有作為。 

道長跟我說,會短暫休息,埋首著書,再重出江湖。相當一段時間,讀者對陳道長針針見血鞭鞭到肉的文章,相信會餓得發慌,此集《中文起義》,可暫解陳雲粉絲飢餓之苦,一定洛陽紙貴,有買趁手啦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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