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5

台灣風景線:人權自由都退步

台灣的兒童與少年做夢都沒有想到,他們竟被拿來當作一群保守落後,威權衝腦的所謂學者專家們限制言論自由的遮羞布。就像所有包括左翼右翼的法西斯國家一樣,永遠拿社會安寧、兒少福利、國家安全、和諧秩序當藉口,進行管制言論自由。

上個月,台灣立法院初審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報紙不得刊載描述犯罪細節的文字或圖片。如果三讀通過,連勝文的新聞將只能寫:「連勝文昨晚在為陳鴻源站台助選時遭槍擊臉部,送台大醫院急救中。」完了!至於兇手如何衝上台、如何對連開槍、如何遭到制伏、子彈如何貫穿臉上哪些部位……一概不能描述。這樣的新聞能看嗎?是負責任的新聞報道嗎?對得起閱聽大眾嗎?

約翰甘迺迪總統遭到狙擊喪命時,報紙電視細節報道,電視更是長期一再倒帶重播,美國兒少都成了神經病?殺人狂?都得了創傷症候群?羅拔甘迺迪、列根遇刺、戴安娜王妃車禍死亡……也都被詳盡報道,歐美兒少都成了變態狂?精神病患嗎?有任何數據與理論證實媒體的新聞報道導致兒少模仿行兇、或心靈受創嗎?如果當時的《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按台灣官僚、立委的標準,甘迺迪總統被刺的新聞只能這樣報道:「甘迺迪總統今天在達拉斯遭狙擊頭部死亡」。完了。戴安娜的新聞是:「英國王妃戴安娜與男友開車在隧道中撞車死亡」。完了。

除了《刑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還可引用《廣電三法》、《個資法》以及《兒少法》來壓迫媒體的言論自由。用四種法律對付言論自由,比中國還多,有臉自稱民主國家嗎?在法條中埋伏「犯罪」、「細節」等地雷,又不加以定義,等待媒體踩到地雷即如獲至寶,罰款禁播,展示威權,算是個甚麼東西?當年美國「五角大廈報告」的越戰秘密被《紐時》曝光,最高法院判媒體獲勝,彰顯言論自由超越國家安全;現在的「維基解密」奧巴馬政府很難控告維基,也基於同樣的理由。國家安全遠比兒少福利重要吧,都不能侵犯言論自由,可惜馬總統就像所有傳統的中國式領導人,對人民的個人的自由人權沒太大興趣,只看重國家集體的具體成果,比如經濟成長率。這點跟中國的領導人完全一樣,認為集體的成果可以合理化統治的正當性,並且可以為壓迫個人找到類似正義的藉口。

台灣民主基金會委託世新大學進行「台灣民主自由人權指標調查」,上周公佈調查結果:在社會領袖菁英部份,給台灣整體人權打六十七分;而一般民眾只打五十六分。其中弱勢人權五十九分,環境權利五十三分,分數最低。弱勢人權中又以外籍配偶的五十五分,外勞五十三分的人權分數最低。此外,司法保障、選舉買票及暴力、政府清廉與效率都不及格。

社會領袖部份的分數(六十七)不太可靠,因為他們都享受有形無形的特權,難知民間疾苦;一般民眾打的分數(五十六)比較可靠。中華人權協會榮譽理事長柴松林也批評政府有違反兩人權公約施行法之虞。他還說:政府管太多,很像共產國家……爭取人權要向統治者爭取,例如集會結社的自由,尤其對外勞、外配的歧視,證明台灣還不是正義社會。

馬當局的迷思是經濟成長決定一切,所以眼裏只有經濟,較少關懷環境、個人權利與各類自由。這種偏頗施政、不對稱施政,即使經濟很好又怎樣?不過成就了一個滿佈地雷、貧富極化的不安社會罷了。

文:卜大中

台灣《蘋果日報》總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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