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0

蘋論:名為司法主權 實為侵犯人權

香港時間今晚 8時,諾貝爾委員會將舉行和平獎頒獎典禮。令人遺憾的是,得獎者劉曉波仍被中國當局囚禁,其妻子劉霞等家人也被軟禁,都未能親赴挪威奧斯陸領獎,頒獎現場為劉曉波而設的空凳,正正凸顯劉曉波獲頒諾貝爾和平獎,是中國民主運動、人權運動的里程碑。

中國外交部一再攻擊諾貝爾委員會是「反華小丑」,將和平獎頒給劉曉波「是在公開支持中國境內違法犯罪行為,是對中國司法主權的粗暴干涉」。這種以司法主權為名,抗拒普世價值、抗拒國際社會的伎倆,北京已是駕輕就熟,但說服力越來越欠奉,色厲內荏之餘,也是對中國司法公信力的加倍摧殘。

2008年 10月,歐洲議會決定將最高人權獎薩哈羅夫獎頒給中國維權人士胡佳,以表彰他長期關注愛滋病患者權益及在環保上的努力,中國外交部就指摘歐洲議會干涉中國司法主權。今年 2月,四川作家譚作人因調查汶川大地震學生遇難真相,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並判囚 5年,歐盟呼籲中國無條件釋放譚作人,中國外交部同樣警告歐盟尊重中國司法主權、維護中歐關係大局。

司法,一向被稱為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但是,在中國當局眼裏手中,司法成了對內鎮壓的武器、對外鬥爭的工具。無論是劉曉波、胡佳被控顛覆罪,還是譚作人被控煽動顛覆罪、趙連海被控尋釁滋事罪,都是當局先玩弄司法,打壓異見人士、維權人士,再以司法獨立、司法主權為名,應對外界的批評。

面對國際社會的批評,北京動輒訴諸主權、尊嚴,而不是考慮維護人權的義務,可謂主權氾濫、核心價值闕如。如果說,近年興起的「人權無國界、人權高於主權」的理論還有爭議,那麼,無可爭議的是,主權國家應通過立法、司法保障人權,而不是剝奪人權。但是,中國一邊在憲法規定檢察院「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一邊由黨委屬下的政法委指令檢察官作出政治檢控;一邊簽署國際人權公約,一邊剝奪人民的言論自由,以言入罪。

港區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早前替北京解畫,指劉曉波在《零八憲章》中主張聯邦制,就是要分裂國家。但是,范太可知道,昨日被北京頒予孔子和平獎的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其主張比劉曉波更激進?劉曉波構想的只是美國式的聯邦制,仍是統一的國家,而連戰則是主張類似同盟國的邦聯制。以此推論,連戰可以被北京授予孔子和平獎,劉曉波獲頒諾貝爾和平獎是當之無愧,何罪之有?

中國外交部還說,全球已有 10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明確支持中方反對今年諾貝爾和平獎的立場,這說明國際社會多數成員不接受挪威諾貝爾委員會的錯誤決定,諾貝爾委員會的決定「不為世界絕大多數主持正義國家所接受」。但是,諾貝爾委員會向在奧斯陸設有大使館的 65個國家發出邀請,只有 19個國家拒絕出席頒獎典禮,應邀出席的佔了七成,何為多數?何為少數?北京還要自欺欺人到何時?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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